企业合并后,吸收合并中的被吸收企业或者新设合并中的原企业主体资格消失,其债权债务应由合并之后的企业概括承受。 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致的意思表示。 债务承担必须以合同的方式进行,依其签订合同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权人的同
债权转让,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并通知债务人即可生效。债务转让,除债务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外,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才有生效。 《民法总则》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但民法总则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
可以代位向法院提起诉讼,对诉讼保全的到期债权进行确权,然后对确认的债权进行执行。债权人就可以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对方保全的财产来进行还债的。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
债权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一)积极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实践中,债权人应当通过税务部门、房产土地部门、工商部门等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扩大保全财产的选择面;同时,根据诉讼请求范围或案件实际,尽可能选择那些价值相对稳定的动产或不动产进行保全,以达到财产保全的效果,确保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这样也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债务人的损害,有效避免保全不当引发的风险。值得注意
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有三种: 1、认定为对夫妻财产的处分有效。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婚后财产属夫妻共有,但是也规定了夫妻可以对婚后财产进行婚内约定,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夫妻间在婚内打的借条,可以认定为对婚内财产的约
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成立要件有: (1)免除须作出意思表示。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 (2)免除须向债务人作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
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产生: 1、合同,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 《民法总则》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债权法不是合同法
受让人优先权的确定分为三种情形: 1、在债权多重转让时,已对其履行通知受让人应优先于未履行通知的其他受让人。 2、在债权多重让与时,都已履行通知义务的。此时应按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先后确定受让人的优先权。 3、在债权多重让与时,都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 (1)对于债务人已实际向受让人履行的,那么该受让人应取得转让债权的受让权。 (2)对于债务人对受让人都没有实际履行的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是本金包括利息,利息部分为利息债权。当然,如果当事人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不包括利息、罚息的,按约定处理。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