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存在的合同债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以诉讼的方式。 代位权发生的条件有四项: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即债务人应当行使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 3、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损害债权人的债权。 4、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的,债权产生的原因包括签订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不一定需要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债权人债权未到期,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行使代位权。
公司有未缴纳税费的,税务部门属于债权人,税务部门要进行债权申报。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债权到期后,主要主债权有效的,担保物权就有效。如果保证担保的,未超过约定期限,或者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有效。
1、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 ,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为了维护收购公司最大的合法权益,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这个是可以约定处理的。如果真的发生了对外债务,是需要公司承担责任,然后公司根据协议向以前的股东追偿。
债权人有多笔债权的,债权怎样转让,由债权人决定。债权人可以一并转让多笔债权,也可以一笔笔转让。
债权不是侵权行为的客体。侵权行为的客体是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如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但债权可以由侵权行为产生。
在债务人不还款的情况下,债权人才能向担保人主张债权。主张债权的方式包括协商、仲裁、诉讼等。所以可以提供协议、起诉书等体现主张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