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这个是工程造价里索赔的知识: 1、首先,甲方是否有明确的文件,要施工方停工是否写明从什么时候起停工。 2、如果停工时间较长的话,你的施工技术人员是得不到工资赔偿的,他们应该退场。 3、应建设单位要求留守的
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 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
1、首先,甲方是否有明确的文件,要施工方停工是否写明从什么时候起停工。 2、如果停工时间较长的话,你的施工技术人员是得不到工资赔偿的,他们应该退场。 3、应建设单位要求留守的保安、管理人员可以计工资。 4、可以自行的设备如汽车等,得不到停滞补偿,因为你可以移到别的工地。 5、塔吊、脚手架可按租赁费用计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
停工留薪期是指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期限。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办法是: 一、如果劳动者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因每个月的工作状态不同,计件工资部分会有浮动,故应分情况区别对待。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应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本人工资
(1)《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限的长短,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 (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是以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
停工期间工资的下限取决劳动周期和劳动者付出的劳动量。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对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和误工费能不能同时获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