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发生应急储备工作包括:保证应急设备、设施、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突发事件发生应急储备工作包括:保证应急设备、设施、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突发事件发生应急储备工作包括:保证应急设备、设施、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家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
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家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