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发生应急储备工作包括:保证应急设备、设施、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