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的特征如下: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决定后不可以后悔撤销。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连带之债的个别免除有以下条件: 1、免除要有意思表示。 2、免除意思要向债务人表示。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犯罪是可以根据具体情节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
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条件: 1、年龄方面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岁的,精神方面间歇性精神病人,生理方面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等。 2、在主观方面恶性程度较小的有: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 3、在犯罪作用方面较小的有:从犯、胁从犯。 4、在犯罪后将功折罪的表现有:自首、立功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
未遂犯一般是不可以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债务免除是单方行为,债务的免除,可以口头书面明示默示,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义务,并私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作出的免除决定是没有生效的,或必须经过代理人同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债权人做出免除后不得撤回。与此同时,债务免除是无因行为,也就是说,无论债权人因为什么原因免除债权,都不影响最后债务消灭的效力。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务免除的性质向来有单方行为和契约两说。单方行为说以权利可得抛弃为其逻辑起点,即以对债务人的意思推定为基础,其逻辑必然是完全不需要虑及债务人的利益、意志,行为不妥。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