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党纪处分如下: 1、党员干部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2、党员干部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但被免于刑事处罚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等相应处分。 3、党员干部因饮
醉酒驾驶当事人是共产党员的,因醉酒被判处刑罚的,给与开除党籍处分。醉驾当事人是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
党纪立案严重,党纪立案指的是经初步核实了解,对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党员及其组织,按照规定的权限,报经有关纪检机关或党委审批,要作为案件来进一步调查的程序。 党纪立案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是违纪主体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一级组织; 2.是违纪主体必须实施了违犯党纪的行为; 3.是违纪主体的行为够得上给予党纪处分。如果不同具备这三个条件,就不应立案。
酒驾醉驾党纪处分如下: 1、党员干部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2、党员干部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但被免于刑事处罚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等相应处分。 3、党员干部因饮
醉驾党纪的处罚条例的规定如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四十一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