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员工补偿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公司要倒闭,如果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缴纳公积金,可以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 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流程如下1、单位需要对个人提取公积金的材料及证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单位统一印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再由申办者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2、管理部会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申请人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则会办理提取手续,不符合条件者则不予批准。3、审核通过之后,管理部会依据资料录入相关信息,为提取公积金者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印章。若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继续缴纳公积金,可以办理公积金的转移。 公积金的转移流程如下: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有以下规定:(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有:(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
公司倒闭如下: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不抽逃出资,如果公司最终资不抵债,进行清算,股东将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个人财产责任;2、公司倒闭的原因有很多,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行为,就不追究责任。股东也有违法行为,股东也是如此;3、法定代表人的直接利害关系是公司的结束。法定代表人需要负责选择清算组人员。公司注销后,法定代表人资格消失;4、公司倒闭后,最大股东挪用公司财产的,公司财产与家庭财产不分,可以揭开公司面纱,要求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若无违法行为,则已投资的资金无法收回。
公司倒闭员工得不到赔偿,员工可以通过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一般情况下,由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股东不需要还欠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倒闭无力偿还工资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按照一定的优先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
公司倒闭,不给员工赔偿,协商索要无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公司欠款后倒闭由下列主体来承担:1、一般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当公司资产不足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倒闭员工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满一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因公司倒闭使劳动合同终止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完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而月工资则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