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私下骂公司是违反规定的,公司可以根据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按规定,员工出现以下情形时公司可以单方辞退: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 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还是看规章制度的内容,一般来说,规章制度不违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是有效的。当然劳动合同法对一些规章制度制定应履行的程序也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请病假扣全勤奖是否合理,需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公司规定请病假不给全勤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的,全勤奖不是法律规定必须支付的项目。用人单位向员工发全勤奖是做为鼓励并不是有义务下发全勤奖,如果请假的话可以不扣基本工资,但是员工并未达到出勤率100%,所以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全勤奖。
企业的罚款制度应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执行下进行才算合法。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过失导致企业经济利益受损的,有关部门可以先对其进行警告处理,如果劳动者仍旧不承认过失不悔改以及不停止错误行为的,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罚款,这是合法的行为。企业不能直接对劳动者进行处罚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