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醉驾一律的相关规定是: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
《规定》要求,公安民警着装时,应严格遵守六大规定,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 这六项规定分别是:(一)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二)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公安民警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三)保持警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四)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 (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盘发)不得过肩。 (六)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一处隶属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公安部一局主管: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 公安部是是国务院负责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因管辖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因证据不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公安部出台“三项纪律”,即: 1.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 2.决不允许酗酒滋事; 3.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 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的公安系统,属于各地政府的组成单位之一,所以,行政上来说归于各地政府管理。 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在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业务领导时原则上是下管一级;在授受所在地政府领导时则包括行政领导与组织领导。 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公安部出台“三项纪律”,即: 1.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 2.决不允许酗酒滋事; 3.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 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第十条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其事迹及作用、影响,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奖励等级:(一)对成绩突出的,给予嘉奖;(二)对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三)对成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记二等功;(四)对成绩显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记一等功;(五)对成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实事求是,按绩及时施奖;(二)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三)公开、公平、公正;(四)以基层一线为重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从严;(五)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公安部有打拐办,各级公安机关也有打拐的具体责任单位,你可以联系本地公安机关查询本地打拐办的办公电话。 1、打拐是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的简称。 2、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强迫其卖淫的;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窃婴儿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4、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当事人可以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应当准备相关的材料写成行政复议申请书交由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进行复议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