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
挪用公款本身就是属于违法行为,即使在挪用公款之后及时进行还清也只是属于弥补过错行为,但违法事实已发生,并不会影响他对于挪用公款罪新的认定还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根
擅自决定挪用公款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
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可能受到处罚。挪用公款罪的未遂问题,包括两种情形:1、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虽其已着手实施挪用公款犯罪行为,但尚未能将公款挪出。对此,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2
挪用公款98万属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
1、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即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许可(包括直接明示的许可或间接明示的默许),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动用公款。其中,规章制度具有广泛性,因此,挪用的非法性具有
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罪的法定最高刑可达到无期徒刑。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