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资金罪。这里的数额较大以10万元为起点。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知则不算故意,因此不算犯罪。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判定。
《刑法》明确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数额较大是指: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便利,将公款私存到自己账户,归自己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达到较大就构成挪用公款罪。
1、一般贪污公款三万元以上的即可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但具有以下情形,涉案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也可构成犯罪:贪污救灾、抢险、扶贫、防疫等等特定款物的;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用于非法活动的;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多次索贿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条文来看,财务转公款只要马上把钱还回去,那可就不算什么犯罪分子,反而还是个自首者,这样的话,审判机关就可能对你宽大处理,给你减轻甚至是免除刑罚。不过要不要抓你立案,那可得看看你到底挪了多少公家的钱以及用了多长时间。假设财务同志挪用的公款可不少,或者说超过了三个月都没还回去,那警察叔叔们可是有权利来找你进行调查。所以作为一个财务人员,我们可还要时时记着遵守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千万不能去做类似于挪用公款这样的坏事。
1、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的行为;3、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在国有企业、公司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该企业、公司的财物,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上述公司、企业的资金,也应属于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贪污公款构成犯罪的金额起点为三万元。具体来说,如果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属于“数额较大”,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如果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款旅游的,会受到处罚如下: 1、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违法。 该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当涉及到贪污公共资金三万元以上的处罚情况时,我们必须指出,这种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和惩治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某人从事公务活动并参与贪污行为,且金额达到三万元及以上时,他将被判定为犯下贪污罪行。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贪污金额不足一万元甚至更低,但若符合贪污罪构成本身的特殊条件——如滥用职权或造成损失等——仍然可能面临对贪污罪的指控。 在判断贪污罪是已经成功实施还是尚未完成的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为是否满足贪污罪的构成要件,然后再验证他们的行为是否确实产生了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实际损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