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的特定性。挪用公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2、挪用行为表现多样。行为人的行为
私人企业职工挪用公款的,属于私营企业职工不属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所以按挪用资金罪进行定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
《刑法》第2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
司法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
第一,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第二,犯罪客体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国家公共财产的管理制度;后者的
一、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括什么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如何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需要注意以下三点: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