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分割: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当事人双方的婚姻状况与贷款是否一起偿还无关。
婚后用父母名义买的车,如果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那就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车辆,登记在一方的父母名下,那离婚的时候车辆是父母的,但是另一方的出资款可以主张债权要回来。
男女朋友在婚前共同买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分手后可以按照双方的出资证明分割房产。如果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那房屋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另一方可以凭借出资证明要求登记方返还出资款。
房屋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一向由老公还房贷,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个人收益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买的车婚后一起还款一般来说,可以算作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男女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车子婚后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那么按照协议约定,车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后名下房产的确权和分割,根据房子的产权登记、购买房产时间、还贷情况、资金来源的不同,再结合房产产权类型的多样化、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方式。
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房且按揭支付,并且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与另一方无关。婚后办理房产证的,可以在房产证上添加另一方的名字,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变更登记以后,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如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协商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互助偿还贷款的那套房屋分配方案可以考虑予以平等分割,然而这必须在该房屋实质上属于夫妻共有的基础之上,例如房产证上注明了双方的姓名或者说房屋本身便是在两人婚后共同承担按揭贷款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