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检前纹身,涉嫌逃避兵检。 我国《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十一条规定,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因此,兵检前纹身的,涉嫌逃避兵检。《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新兵拒不履行兵役义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