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女之间是拟制血亲关系,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婚姻法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
没有继承权,如果对方的收养行为是合法的,那个孩子与收养她的养父母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具有继承和被继承养父母财产的关系,无权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养父养母抚养义务存在,抚养义务的主体有五个方面: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2、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3、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婚姻法》第
养父母子女的关系,和父母子女的关系一样,养父是需要履行抚养义务的,如果不履行的,是违法的。父母未尽抚养义务时子女应该怎么处理我国《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
养父养母抚养义务存在,抚养义务的主体有五个方面: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2、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3、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婚姻法》第
养父母子女的关系,和父母子女的关系一样,养父是需要履行抚养义务的,如果不履行的,是违法的。父母未尽抚养义务时子女应该怎么处理我国《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6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
养父母子女的关系,和父母子女的关系一样,养父是需要履行抚养义务的,如果不履行的,是违法的。父母未尽抚养义务时子女应该怎么处理我国《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6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
1985年,胡丽芬与男子杜某喜结连理,第二年他们的女儿出生。之后,两人曾育有一子,但不幸夭折,胡丽芬此后一直没生育。1992年11月,胡丽芬住院期间,同病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