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的公办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国家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法规,在外兼职是禁止的。
兼职收入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8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计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所取得的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应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