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员工离职后再次入职不能够再次约定试用期,因此劳动者已经在用人单位工作过一次,再次约定试用期,不利于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
解聘赔偿后再入职不需要退回补偿。重新进入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以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
离职员工再入职试用期是不可以约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
离职员工再入职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离职后重新入职,属于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因此员工离职后再次入职不可以再次约定试用期,如果过去没约定过试用期,那么可以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