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要求离婚的 (1)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况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调解状况的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军人配偶为地方人员的,军人提出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解决无效符合离婚条件的,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
民法典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这是对军婚的特殊保护,但是这种保护,没有扩大到子女抚养权。 孩子归谁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已经满两周岁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双方没办法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打官司解决,由法院来判决孩子归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于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