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离婚,但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判决时均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来判决子女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女方抚养,子女满十周岁的,应当听取子女的意见。
不需要,军人自己保留即可。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如果双方自愿离婚的一天就可以办理完,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六个月左右。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军人可以起诉要求离婚。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因此,即使配偶不同意,军人也有权提出离婚,协议离婚不行,可以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与普通人一样办理。 双方同意,无争议问题可以经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一方不同意或者有其他争议,只能经法院诉讼判决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要的。我国法律规定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开具双方身份证明。 2、开具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单位等的证明。 3、开具婚姻状况的证明。双方关系是否真的破裂,是否还有调解的空间。 4、开具子女情况证明。需要提供子女人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以及子女是否是婚生或者是属于非婚生、收养、继子女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5、开具财产、经济状况的证明。 6、开具双方结婚时住房情况的证明。 7、要向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协议离婚的,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原婚姻登记部门办理;起诉离婚的,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委托律师到被告住所地或户籍地法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