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农村户口,并且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就可以。 1、如果在农村有宅基地是可以的。农村建房是农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只要你是农民就享有这项权利。 2、不管你走到哪里,在城里还是在农村生活,不管是否在城里买了房,重点的重点你要属于哪个自然村的村民。你属于哪个自然村的那就享有哪个自然村的建房权利。所以说只要你是农村人,你就能在农村建房。 3、但是如果你将户口迁进城市,那就相当于你放弃了农村建房的权利。户口在农村是证明你是属于农村的村民,属于村集体组织的,这样才能申请农村建房。 4、另外一点农村建房要注意,你在城里买了房,但在农村拥有多处宅基地,那么你就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这样的情况原有的多出的宅基地要被回收,最后只能选择一处建房。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农村宅基地面积大小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各个省份的民情不一样,土地资源丰富程度、人口数量等情况都不相同,所以各地制定宅基地面积所根据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农村建房超出审批面积,是不予审批通过的,需要重新调整面积;如果是在前几年,土地确权以前已经建房,需按照标准交一定的费用,有偿使用超出部分的面积;另外,对于总面积严重超标的,对多出的宅基地予以回收处理。 超出面积收费标准: (1)超出20平方米以下,不收取费用; (2)超出20-70平方米,按每年3元/平方的标准收取; (3)超出标准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 注:因各地情况不一,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可询问当地有关部门办理。 1、若建房已经办理了合法的审批手续,有相关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针对面积超标的情况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补交一定费用,如有偿使用费,一般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是合法的,不会被拆除。 2、但是,如果隐瞒面积超标的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到,就会被视为违章建筑,那么不仅需要进行罚款,还要被要求限期拆除。
离婚分割农村房屋方式有:1、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为一方所有;若共同还贷的,所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2、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按照份额给予离开一方的补偿。4、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按出资额分割。
夫妻离婚农村的房子具体处理如下:1、分割原则。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必须首先区分出争议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2、分割方式。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
农村房屋建筑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向施工方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向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投诉反馈。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房屋质量问题,施工方应承担以下责任:修缮或翻建;减少工程价款;赔偿损失。
农村建房子属于违建的处理方法:1、对于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建成的违法建筑,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违法建设如果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的影响,可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申请农村房屋房产证,首先要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然后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建设报批手续,竣工以后要去规划建设部门,申报竣工验收取得合格证明,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的房管所提出申请,房管所再进行审核和公告,最后登记发证。
一般农村建房审批条件如下:1、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尚未建造房屋;3、符合申请宅基地的其他条件。
农村拆房建房需要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