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农村建房审批条件如下:
1、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尚未建造房屋;
3、符合申请宅基地的其他条件。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2023-05-11 10:23
农村建房政策: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3、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5、宅基地批准后,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024-06-22 13:43
农村自建厂房确权如下: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
2024-06-30 14:05
农村老宅基地建房需要的手续是:建房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镇政府初审、公布初审意见,县级机关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核发许可证,镇政府查验,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镇政府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建房户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领取产权证。
2023-04-25 11:45
农村建房不批,肯定要找原因,看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如果是因为资料准备的不齐全导致的,那解决起来就比较简单,可以去当地村委会咨询一下,看看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把资料准备齐全以后,再重新进行申请就可以了。
2024-07-23 10:07
农村建房少批多建的处理是:乡镇国土资源所上门宣传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停工及时补批建房手续。不听劝告、继续违章建设的,国土部门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责令停建。仍违章建设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拆除违章建筑物,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