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农村高速征地补偿标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征地补偿标准》第三章征地补偿和安置中明确了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程序: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程序为: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3.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4.签订承包合同。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指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流转、同权同价。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切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
农村宅基地没有继承权,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继承的过户手续是: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 一是遗嘱继承; 二是法定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有效,但是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
农村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是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法律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农村征地房屋补偿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土地征用和补偿程序不规范; 2.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费用分配不公; 3.土地补偿资金管理不严,截留、挪用、克扣等现象较为突出; 4.失地农民得不到妥善安置或足够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农村拆迁补偿款一般是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相关规定: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