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只有休息日加班才可以安排补休,而上述文件赋予1月31日和2月1日上班职工补休的权利,故我们认为,可以推定1月31日和2月1日延长的假期性质可参照休息日。据此,如果职工1月31日和2月1日没有被安排上班的,不应扣减工资;如果标准工时制职工被安排上班的,应视为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应给予补休,不能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资;此外,用人单位也不得用未休
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延长的春节假期是能调休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
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延长的春节假期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 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有两种情况: 1、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被
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宣布为甲类传染病需要经过国务院决定。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十条: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导、快速反应的要求,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
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宣布为甲类传染病需要经过国务院决定。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十条: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导、快速反应的要求,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
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可以由企业或是劳动者本人提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不可不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春节假期延长3天的决定,这些通知都是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强制性,应当执行,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决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初九,星期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
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 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
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 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