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进行减刑。 2、依照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刑罚的期间,如果严格的遵守监狱的规定,有明显的悔改并且接受改造的时候变现十分良好或者是存在有立功表现的话,可以申请减刑。 3、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危害公共安全罪死缓不一定要限制减刑。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此,对危害公共安全罪死缓是否限制减刑由法院决定。
按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犯洗钱罪的罪犯,若其具备相应法定条件,便可获得减刑的机会。 通常情况下,若罪犯在服刑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狱中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投入到思想改造和文化改造的过程之中,且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并已彻底悔过自新,甚至在此基础上还表现出显著的悔罪行为或立功现象,是完全有可能获得减刑处理的。
若涉及到帮信罪,那么主动退赃确实有可能会带来减轻刑罚的效果。 但这并不是说,只要在服刑期间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某种特定情况,就能得到减刑。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上诉权是被告人的法定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剥夺。除检察院抗诉或者有新的犯罪事实出现,上诉不加刑是一项基本原则,但是上诉是否可以减刑还需要结合被告人的实际罪行以及法院认定的结果来综合判断,如果经二审法院查明,一审判决量刑过重,证据确实充分,或者二审中出现新的量刑情节可以减轻,那么会出现上诉减刑的结果。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减刑的条件:(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因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处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若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则可以进行减刑。 《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强奸罪在监狱里可以减刑。 1、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强奸行为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一般是会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是需要在监狱内服刑,积极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是可以减刑的。 2、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强奸罪一般起刑点是三年有期徒刑。
审查起诉环节退赃可以减刑的。退赃的意义是: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贪污案件一般应当考虑从轻处罚;受贿案件则需视具体情况酌定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及其亲友主动退赃或者在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赃物过程中积极配合的,在量刑时应当与办案机关查办案件过程中依职权追缴赃款赃物的有所区别。
自首退赃能减刑多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自首减40%以下,犯罪较轻的减4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一般立功减20%,重大立功减20%-50%,主动退赃减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