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未经检疫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擅自离开检疫地点,逃避查验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驱逐出境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二是附加适用。 驱逐出境需要注意的问题: 1、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 2、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车票、船票的费用由本人负担。 3、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确定的期限立即执行。 4、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其出境的口岸应事先确定,就近安排。 5、执行人员要监督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登上交
驱逐出境的执行是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驱逐出境的具体实施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 2.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车票、船票的费用由本人负担; 3.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确定的期限立即执行; 4.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
法定代表人只要不符合出境的条件,就不被允许出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
如果被认定为拘役是不能出境的。 【法律依据】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
在实践操作中执行法院一般将限期限制在1年以下,一般为3或6个月。 【法律依据】《关于实行对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制度的规定》中第六条规定:限制出境期限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由省级通报备案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决定;限制出境期限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由地级以上通报备案机关决定; 限制出境期限三个月以下的,由县级以上通报备案机关决定。期限届满后需继续限制出境的,须于到期前一个
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 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和遣返回国的不同点:驱逐出境是指将犯罪分子从我国境内驱逐到我国境外的一种刑法处罚。遣送回国是指将人强制带回本人所属国家。 【法律依据】 《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别的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
驱除出境的适用十分有严格的规定,不仅要考虑犯罪情节、罪行轻重,还要考虑国际大形势和犯罪人国籍国与我国的外交关系,不能够单纯的从刑事处罚考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指对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强制其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方法。 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 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