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继承。《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本案中,儿、女均有权继承其父母的遗产,对于出嫁的女儿,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的,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的,出嫁的女儿应当作为继承人共同分割房子。
如果户口在本村,那么就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应享受同等待遇。 第一个是妇女在嫁人以后,如果还没有在婆家那边取得相应的土地的话,那么娘家这边的居住地就不可以收回该妇女的土地。而妇女在婆家那边分配到土地以后; 如果最后因为某种原因导致离婚了或者是男方很不幸的去世了,除非妇女自己将户口迁回了娘家那边或者是迁到其他地方去了,否则婆家这边的居住地是没有权利将该妇女的土地收回的。
出嫁的女儿有权分死亡赔偿金,死者的近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都是赔偿权利人; 也就是说,都有权分配死亡赔偿金,这个与儿子或女儿没有关系,也与是否出嫁没有关系,与是否尽到赡养义务也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出嫁的女儿按照法律的规定拥有继承权。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首先,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 其次,继承法还规定了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 最后,继承法还规定了法定继承相应的继承比例,同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财产份额一
首先是外嫁女是农村户口有承包地可以享受村里的福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一)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为由; 侵害农村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的精神,外嫁女是应该享受村里的福利。所以说外嫁女同样享有跟村里人一样的福利。 其次是关于外嫁女(户口在娘家)有权分得土地征收款。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出嫁的女儿赡养父母,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
出嫁的女儿有遗产继承权。按照继承法关于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出嫁的女儿户口未迁出是有继承权的,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女儿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她的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关于出嫁的女儿是否还能享受娘家的低保这个问题,要看出嫁女儿的户口是否还在娘家,只要女儿的户口还在娘家就能享受娘家的低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