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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子女待遇新政策

婚姻家庭 2020-08-20 15:23 标签: 出嫁 女子女 待遇 政策

如果户口在本村,那么就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应享受同等待遇。

第一个是妇女在嫁人以后,如果还没有在婆家那边取得相应的土地的话,那么娘家这边的居住地就不可以收回该妇女的土地。而妇女在婆家那边分配到土地以后;

如果最后因为某种原因导致离婚了或者是男方很不幸的去世了,除非妇女自己将户口迁回了娘家那边或者是迁到其他地方去了,否则婆家这边的居住地是没有权利将该妇女的土地收回的。

第二个则是一个家庭能分得多少土地,一般是看这个家庭的户口上有多少人的,那么征用土地所获得的赔偿金也应该是按照户籍上的人口来分的。

所以如果娘家这边的土地被征用了,而出嫁的妇女的户口还在娘家的话,那么是有权利分得相应的赔偿款的。不能说妇女只要一嫁人就和家里没关系了。

但是如果是出嫁的妇女已经将户口迁到了男方那边以后,娘家那边的土地再被征用拆迁了,那么出嫁的妇女就没有权利要求获得拆迁款了。

同样的,如果婆家那边的土地被征用了,而妇女的户口已经迁到了男方那边,那么也是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赔偿金的。不能说嫁进来的妇女就没有权利获得赔偿金了。

第三个就是如果妇女的户口是在娘家(婆家)的户口上,那么当娘家(婆家)申请宅基地的时候,那么这个宅基地该妇女也是有份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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