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一方身份证不能办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只是一张纸,保存的时候应该等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也不建议使用薄的保护套,以免导致印章长时间保存掉色。因此,《出生医学证明》如果被撕坏了或者折叠后就不能用了,已经没有任何效力了。而解决方法是将《出生医学证明》复印或者扫描一份留以备用,将原件纸质版的保存起来。如果《出生医学证明》真的不小心撕坏了,粘好后,可以带上这原件去医院申请补办。签发机关会根据家长提供的书面申请以及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情况属实后予以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是宝宝出生后颁发的第一个证件,需要家长妥善保管,折叠或是不小心撕坏的《出生医学证明》是不能继续用的了,必须申请补办回来。
拿着准生证到当地的医院开出生证明,也就是孩子出生的医院,单亲家庭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交和出示的材料: 1、婴儿父母其中一方书面申请书。 2、婴儿父母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 具的证明。 3、婴儿父母其中一方户口薄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婴儿已办入户,需另增加婴儿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婴儿父、母亲其中一方身份证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户口薄及接生单位住院病历中的姓名、号码一致)。 4、未婚生育者提供计生部门未婚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5、婴儿父母离异者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原件。 6、产房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7、父亲一方申请有疑时提供“亲自鉴定证明”。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出生证遗失时,若要补办,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1、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2、在户籍所在地报刊登报声明旧的《出生医学证明》作废报纸一份;3、需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遗失证明。
孩子出生医院办理。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页。其中一方的结婚证。出院证和出院发票。商量好孩子的姓名。录取信息,打印,当天拿证。
单亲妈妈办出生证明的方法:如父亲信息不能完整提供,由母亲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并且材料准备齐全的可以签发出生证明,如果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出生证明上只写母亲的名字应该不可以。两个人的孩子在医学证明上必须要有父亲的名字和母亲的名字,这个才可以办出生的医学证明,如果只有母亲的名字,父亲的姓那么是没有办法去办理出生证明的。办理出生证明是一种很严肃的事情,是需要给孩子上户口的最有利的证据,所以这是绝对不可能只有母亲的名字,父亲的姓这种情况出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上小学不需要出生证明。 孩子上小学只要年龄是6周岁,9月1日之前出生的就满足入学的年龄条件了,还有就是孩子必须有户口,通过户口查看孩子的出生日期。孩子有户口的才可以建孩子的学籍,没有户口是无法建学籍的,没有学籍孩子就不能参加考试,不能升级等,严格的话入学都不能。
出生证明和户口本出生日期不一样,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受理,并按如下原则处理。 (1)户口登记机关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等合法落户凭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符,当事人(监护人)于办理落户手续后3个月内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超过3个月后不再受理)。更正的原则:以《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等合法落户凭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2)公民所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所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经查实确属需更正的。
办理出生证明不需要结婚证。 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后,在生产医院办理的,只要父母身份证就能办理,一般在生完孩子出院前办理。超过一定时间未办理,需要做亲子鉴定才能办理。 正常情况,没有结婚证属于非婚生育,先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交罚款),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正规医院生孩子都给开孩子的出生证明。只跟母亲的不用结婚证 跟父亲的话就要做亲子鉴定。 1、首先,孩子的父母应该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报告,并要请其开具证明,说明某某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生了一个小孩(写明性别),还没有上户口,请协助补办出生证明。 2、然后,找到当天给孩子接生的医师,同样请其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接生了一个什么性别的孩子,并签字。 3、第三,父母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证明小孩子并没有按时上户。 4、最后,持以上证件,到接生所在医院找其领导,说明情况后,请其按规定流畅给予出生证明的相关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