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指记录新生婴儿的性别、体重、身长、母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父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接生机构名称等内容的文书。
没结婚证是可以办出生证明的。 有如下方法:1、未办理结婚证非婚生婴儿,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鉴定书的。2、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只填写父或母一方信息。如需开具双亲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DNA亲子鉴定书。
有户口补办出生证明的,需要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上户口时能改,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需孩子父母到场填表签字双方同意才能更改,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不影响出生证的使用。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不喜欢的名字就可以去派出所更改。
出生证明超过一个月还能办。但最好还是在一个月内去办理。1、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2、非本地户口在我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监护人)携带接生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身份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单亲妈妈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能修改,办理出生证家长要先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名字及父母亲身份信息按照家长填写的和提供的身份证件打印。出生证一旦打印签发任何信息不能改,医院没有改别人信息的权力,所以在出生证没有录入信息打印出来之前首次签发登记表填错了还可以更改。
“单亲妈妈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
有出生证明上户口不用做亲子鉴定。
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