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定形式有:招标、拍卖、协议。通过这些方式来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国家将土地无偿转让使用,一般用于公益建设、公共设施、国防建设等。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是:1、主体是国家,标的物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特定性;2、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3、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有偿性和有期限性;4、土地使用者行使权利具有有限性。
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是: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土地使用权原始去的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一定的投资开发。
不可以,集体土地转让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出让只针对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需要先征用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再申请改变用途,农用转建设用。或者先转建设用地,再征地。土地按用途分类中包括农用和建设用,集体建设用地不属于农用地,所有权归集体。既然它的用途是建设,可以不用转为国有土地(即不用征用),直接承包这块建设用地,开发建设,经营商品。也可以先征用,再由政府出让,开发。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国土资源局)协商,与土地所有集体协商,由开发商做安置补偿后,政府再出让给开发商。
出让年限50年的有工业用地、教育用地、科技用地、文化用地、卫生用地、体育用地、仓储用地、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其中居住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七十年,但具体出让年限以合同约定为主,年限到期以后,可以办理续期。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如下: 1、招标出让。 2、拍卖出让。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挂牌出让。 4、协议出让。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行为。
出让方式是指土地使用权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种方式,也是土地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购买的一种财产权,土地使用者不仅可以,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还可以独立支配和处置土地使用权,它包括挂牌、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四种出让形式。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视情况而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因此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 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1、不可以,集体土地转让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出让只针对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需要先征用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再申请改变用途,农用转建设用。或者先转建设用地,再征地。土地按用途分类中包括农用和建设用,集体建设用地不属于农用地,所有权归集体。既然它的用途是建设,可以不用转为国有土地(即不用征用),直接承包这块建设用地,开发建设,经营商品。也可以先征用,再由政府出让,开发。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国土资源局)协商,与土地所有集体协商,由开发商做安置补偿后,政府再出让给开发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