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房价飞涨,年轻人很难独立出资购买房屋,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是个常见的现象。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支付了大部分的钱款,产权人登记为父母和子女共同共有,如果子女想分家析产,要求独占房屋所有权并给付父母相应份额的房屋折价补偿款能行吗?
法定继承人一般均等分割房产。若房产难以分割的,则应当按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为原则,继承人约定为例外补充,确认当事人的继承份额。然后,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离婚后房产分割标准:民法典明确了房产分割的六种情形: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6、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夫妻双方有房产的,离婚时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房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这时候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3、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其一人所有,但如果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姓名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4、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也属于共同共有,由双方平分。
离婚房屋的分割:1、房屋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2、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并约定该出资是自己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离婚不同意分割房产,双方对此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在进行离婚程序的过程中,夫妻确实有权利选择不去分割房产。对于那些明确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屋,应该分配给相关的个体。
若在婚姻关系存续前,其中一方已借助于银行信贷的方式全额递交给房地产企业作为购置房产之款项,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此类以住房抵押贷款的住宅常常被判定为该方的独立财产。 相反地,若这类购房涉及到的贷款财产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他们便需要自己协商如何分配这些财产,倘若无法达成共识,就由法院按照保护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在离婚事务中,并不必然需要对房产做出分割处理。 若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决定暂不对房产进行分割或将其保留至未来再行处置,这也是完全可行的。
离婚后再分割房产是可以的,但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如果离婚时未对房产进行分割,或者因为某些原因未能分割,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再次分割。如果离婚时已经对房产进行了分割,并且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协议,那么就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