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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分割房产可以吗

婚姻家庭 2024-11-14 08:50 标签: 分割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在离婚时,夫妻应该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且这种分割是基于双方的协商或者法院的判决。

然而,如果在离婚时,某些共同财产并未被处理,或者因为某些原因(如隐藏、转移等)未能被分割,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意味着,如果离婚后发现有未处理的共同财产,或者因为某些原因未能分割的财产,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再次分割的。

另外,如果夫妻在离婚时签订了协议,明确约定了某些财产的归属,并且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那么这些财产就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分割,不再进行后续的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刘志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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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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