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 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只是说:由产权登记方就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和增值部分向另一方补偿。 房屋补
新婚姻法联名房产离婚时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
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因此,被拆迁房屋是私有住房的,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属于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 如果
无论妻子是否再婚,丈夫留下的财产都应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割。 首先确定丈夫遗产的范围,只要是结婚以后购置的财产,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共有财产的一半是妻子的个人财产,剩下的一半是丈夫的遗产,应该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来分割,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配偶,父母,子女。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其他的人都没继承权。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
诉讼离婚后房产分割: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
夫妻一方去世,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开始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离婚时双方对房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 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
《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夫妻离婚时,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也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