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第二、以男女平等为原则,不能歧视妇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首先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方案,商定后按照方案分配即可。若是无法达成有效协议的,可以走诉讼程序请求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判决,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对于生活确有困难,需要帮助的一方可以适当的多分配遗产。
一般情况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必须要以离婚为前提,但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夫妻双方未离婚,也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一方有遗产尚未继承,另一方是不能够要求分割遗产的。 只有等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才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另一方只能在其实际取得遗产份额后另行起诉分割。若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权利,另一方则无权主张分割该部分遗产,其对遗产的幻想可能会落空。 实践中,为避免父母本意是留给自己子女的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建议父母可以立遗嘱,在遗嘱中明确该财产是给自己子女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离婚后家庭财产险可以分割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论家庭财产投保是以夫妻双方的名义投保,还是以个人名义投保,因保险标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保险金应归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