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男女分手后需要进行还钱。 婚约、恋爱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是当事人的自由权利。男女在恋爱期间,肯定是会有互赠礼物的行为,此时双方都是自愿的,那么也不存在赠送礼物的行为无效。 但是,在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时,往往发生财产纠纷,其主要表现在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要求对方给予财产损失的返还。由此引起的纠纷,在处理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对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举行订婚仪式请客送礼耗费的钱财,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耗用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得要求赔偿; (2)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 (3)订婚、恋爱期间,互赠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可折价补偿。
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男女分手后需要进行还钱。 婚约、恋爱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是当事人的自由权利。男女在恋爱期间,肯定是会有互赠礼物的行为,此时双方都是自愿的,那么也不存在赠送礼物的行为无效。 但是,在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时,往往发生财产纠纷,其主要表现在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要求对方给予财产损失的返还。由此引起的纠纷,在处理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对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举行订婚仪式请客送礼耗费的钱财,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耗用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得要求赔偿; (2)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 (3)订婚、恋爱期间,互赠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可折价补偿。
解除同居关系不一定能起诉到法院,具体是否会被受理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如果同居一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或者涉嫌重婚罪的,法院应当受理。 3、涉及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纠纷的,例如同居期间的收入,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等,按照一般共有的财产关系来处理,存在纠纷的法院应当受理并予以解决。 4、如果是涉及到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法院也应当受理。
1、如果是借款,需要明确证明两人之间的金钱往来属于借贷纠纷,这样的钱不管是多少,都是可以要回来的。 2、如果是赠予,那么交付即生效,这钱就没法要回来。 3、如果可以证明钱是彩礼,那么这笔钱则可认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当一方提出分手,这钱是可以要回来的。
要还的。如果持卡人有遗产那么就用遗产或者继承遗产的人来偿还。如果持卡人既没有遗产继承也没有配偶那么作为个人债务的信用卡卡债只能作坏账处理而不应由其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等亲属来承担。
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男女双方是恋爱关系的,则由债务人独自偿还;男女双方为夫妻关系的,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
男方抚养孩子女方出抚养费,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分手后钱是否需要偿还,主要看这个赠与行为的性质而定: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2、如果是赠与,一看财物金额大小,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
处对象男的给女的花钱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一般情况是不可以要回。但是如果男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所花之钱是女方向其借款的,此种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退还。
法律禁止男方放弃孩子抚养权的行为,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承担监护、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义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