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财产分割原则是: 1、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2、公平原则。 3、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分配方法: 1、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按照婚前协议书分割。 2、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再婚离婚时,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谁的财产归谁执行。 3、再婚结婚后有协议的,也按照协议执行。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
利润分配应当: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2、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3、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
我国破产法对破产条件界定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
在我国十年夫妻了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遗产分配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不经过公证的遗产分配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 2、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客体。 3、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 4、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分割方式。 5、须明确被继承人的债务的原则。 6、对尚未出生的胎儿及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人,协议中应留有相应的份额,并指定代管人。
遗产分配的方式有四种: 一、实物分配。 二、变价分配。 三、补偿分配。 四、保留共有的分配。 我国《继承法》等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配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的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不能分配给孩子。子女不能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将财产给予孩子。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