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以后的两个月,是侦查机关用来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证据的期间。 一般的刑事犯罪,法律规定侦查机关必须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完成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然后根据证据情况,做出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意见,并将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或者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一)迅速及时原则。 (二)客观全面原则。 (三)深入细致原则。 (四)依靠群众原则。 (五)遵守法制原则。 (六)保守秘密原则。 (七)比例原则。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