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数额达一百万元以上或者对银行或金融机构造成的直接经济达二十万元以上的均可以对其进行立案追诉。
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侵占公司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煤矿刑事案件立案时间我国法律并未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经认定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依据《刑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后,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所以立案后未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立案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五条规定,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应予立案追诉。
购买运输假币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条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在出售假币时被抓获的,除现场查获的假币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外,现场之外在行为人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获的假币,也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