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所有自诉案件,皆可据此予以调解解决。
一般认为自诉人仅限于自然人,法人不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状主要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其中,首部,主要写明自诉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信息。 如果自诉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情况。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
1、法律上自诉案件实际是属于刑事案件,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2、民事诉讼只是要解决民事纠纷,比如经济赔偿,要求还款,解除合同等等。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证据包括: 自诉原被告的身份信息; 所控告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并说明来源; 所诉案件自行协商的协议,或单位、居委会、公安、检察部门处理的情况等材料; 委托代理人诉讼的,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当时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直接提交起诉状进行起诉。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的条件包括: 属于本院管辖; 被害人告诉; 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等。
刑事自诉案件的特点: 1、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自诉案件可以调解、自行和解、撤回自诉; 3、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关联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审理而提起的诉讼。
刑事自诉案件缺席判决一般是不可以的,对于缺席判决一般只会针对于贪污进行贿赂犯罪的案件还有严重的地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这些才可以判决,其它的一律都是不行的。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