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的目的:我国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首先是为了惩罚和改造犯罪分子。惩罚是刑罚的基本特征,但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并不在于或不仅仅在于惩罚,而是为了改造他们。其次,通过适用刑罚,可以对社会上企图进行破坏活动的不稳定分子,起到震慑和警戒的作用,促进他们消除犯罪念头。再次,通过适用刑罚,还可以提髙人民群众的警惕性和法制观念,鼓舞他们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可见,适用刑罚最终是为了预防犯罪和减少犯罪。 刑罚的种类: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它们各自又有多种。属于主刑的各个刑种只能独立适用;属于附加刑的各个刑种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另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刑罚中的附加刑有哪几种?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刑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罚金有三种适用方式:选处罚金,单处罚金,并处罚金。
刑罚主刑的种类有?刑罚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罚中的附加刑是哪一项?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有三种适用方式:选处罚金,单处罚金,并处罚金。《刑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罚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交付执行存在脱节现象。实际操作过程中,监狱收监时,随意性较大。2、保外就医问题突出。取保期限存在较大随意性。3、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落实不到位,漏管、脱管现象严重。4、对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程序监督过程中存在缺位错位。5、监督手段不利,缺乏保障措施。
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漏罪的,如果漏罪在追诉时效内的,是需要对漏罪单独进行追诉的,如果不在追诉时效的,就不能再追诉了。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需注意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的漏罪不能与前罪进行数罪并罚。
目前距醉驾入刑已经有十周年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出了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还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自由刑是以剥夺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的自由为主要内容的刑罚,受刑者在一定的设施内被拘禁。从法益的意义来理解,是自由法益的剥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属于自由刑的范围。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无期徒刑的,实行终身监禁。
拘役三个月,暂不执行,给予六个月的考验期限,如果在六个月的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缓刑规定,六个月期满后,原判刑罚视为已经执行完毕,不再执行。如果在六个月的考验期限内违反缓刑规定的,应当重新执行拘役的刑期。
涉嫌间谍罪的最高可处无期徒刑。间谍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一般来说涉嫌构成间谍罪,但是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