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原因导致孕妇早产不一定会判刑,但如果是故意伤害导致早产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三日内流产、难产基本可构成轻伤;如果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可能构成重伤害,如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判决后判决书给当事人,不会通知家属,罪犯收监后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才会通知家属。罪犯被判刑后,由公安看守所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监狱要经过两个月左右的集训期。集训结束后分配监狱,正式分配后的五日内,由所在监狱发出家属通知。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有罪的,才称为罪犯或犯人,在此之前统称为犯罪嫌疑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根据该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决后,并不会主动通知家属。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判刑6年4年能出来,前提是要在监狱里表现得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如果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一般情况下,判刑多少年,就要服刑多少年,服刑期满后予以释放。但在服刑期间遵纪守法,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幅度最高不得超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正常情况下判刑五年正常减刑就一次,最多减刑不超过两年半,那么最快出来就是两年零八个月,因为法定减刑是不能超过一半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在我国,如果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一般情况下需要服完四年才可以出来,但如果存在减刑或者假释的情形,就有可能提前出来,具体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 判刑四年至少要经过二年才能出来,既所谓的“刑期过半”。大多数监狱在办理减刑假释时,除了得分、行政奖励等条件外,还要求在监狱服刑一年以上,这样的话除去进入监狱之前在看守所的时间(如果有二审的话在看守所的时间就更多)之后,判刑四年的话能在刑期过去三年的时候减刑或假释出来,就已经算是很快的。一般判了四年的有期徒刑,大概需要两年的时间才会出来,这个还是属于最大限度的了,因为减刑是不得超过一半的情况的,大概在三年左右出来是比较多的。”
“最快2年3个月。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按照减刑的最大力度,那么至少服刑两年三个月了。 应为我国法律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决四年,必须先执行满一年,最多可以减去两年半刑期。但是,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第一,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 第二,如果法院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 第三,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会被判缓刑。
“无期徒刑明显要重于25年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一般情况下,在判决之前,不管是判25年还是无期徒刑,都属于重型犯,都有较长时间的看守所羁押,如果是判处25年有期徒刑,判决之前的羁押可抵为刑期,比如判决前已经羁押一年,刑期判决之后执行24年。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无期徒刑,必须伴随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25年有期徒刑没有这样的规定。”
“要看具体表现。符合相应的条件即可减刑,判处有期徒刑,减刑最多可以减掉一半刑期;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以假释。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的意思是罪犯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3年,考察期(缓刑期)是3年。 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