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购买房产的,原则上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婚后购房一方将房产登记另一方名字的行为,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加名,通常是指将本人或配偶在自己房产证上加另一方或者第三人名字的行为,此时房屋就属于房产证上的人共同共有。
探视孩子可以把孩子接走,但是必须是在经过了直接抚养孩子的同意的前提条件下才可以,行使探视权时不能私自就将孩子带走,其行为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依法可以中止探望。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