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为保障疫情防控药品等物资的生产的规定如下: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供应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第七十二条规定,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未依照本法的规定优先运送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造成明显不公平后果的能采取的处理办法有可以援用情势变更、公平原则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企业作为承租方受到疫情或者不得提前复工的影响,很长时间不能开业,给其造成了较大损失。疫情不能预测,也无法避免,继续履行合同,让损失完全由承租方负担有违公平。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
当事人因新冠疫情耽误起诉或申请执行或申请仲裁的处理方式是当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并导致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应注意的是,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应积极行使请求权,否则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 (二)无
上游供应商企业可能因为新冠疫情无法供货的解决办法有首先采用书面问询函的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上游企业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如果发现上游供应商的正常生产确实受到疫情影响,无法履行合同,可将此次疫情作为不可抗力事件,向上游企业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
商品房开发项目施工工期因新冠疫情导致逾期的施工单位可以采取的办法是施工单位应当收集政府要求停工以及允许复工的文件,并及时书面告知发包方。证明在施工单位无过错的情况下,因遵从政府要求而导致的工期延误,该延误期间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属于施工单位违约,工期应当相应顺延。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供应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第七十二条规定: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未依照本法的规定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由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当事人因新冠疫情耽误起诉或申请执行或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
当事人因新冠疫情无法开庭预交诉讼费举证或调取证据不能履行生效判决等,民事诉讼(仲裁)时效中止。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应积极行使请求权,否则诉讼(仲裁)时效期间届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
上游供应商企业可能因为新冠疫情无法供货的,应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