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军队文职的加分政策: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 其中,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 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为了做好2021年高校招生工作, 教育部在2021年2月19日公布了《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其中对于本年度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做出了具体介绍。原文表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投档的时候,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最多不超过20分。除了少数民族会进行加分外,以下3类人员也可享受高考加分政策:(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其中,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军队文职加分政策如下: 着眼充分体现对长期服务军队、作出实际贡献人员政策优惠导向,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 其中,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2021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截止时间为报名当月)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