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打架斗殴造成的后果来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
双方打架,双方都受伤的,互相承担责任。事件的起因及双方受伤程序,是分担责任的主要依据。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会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
别人欠我钱我去要钱对方动手了可以直接去法院进行起诉。 对于你的伤害可以保存证据起诉对方,对于欠款,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承担还款义务。 对于债务问题,若双方协商不成,你作为债权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对于以上两人的打架行为中的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丈夫动手打人属于家庭暴力,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起诉离婚。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 以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将
打架跟着去了但没动手,是否有责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
不能片面的认为先动手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 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遭到对方殴打,可以选择报警、躲避,但是如果还手殴打了对方,造成事态扩大,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别人先动手打你,你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因此如果还手造成对方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被除以刑事处罚,并且还要进行民事赔偿。但是由于是对
两人打架对方先动手受轻伤肯定会受到处罚。打架致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也会形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
寻衅滋事即使没有动手,只要是在场参与的,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寻衅滋事动不动手不是关键,如果明知一起去打架,或者参与组织策划,虽未动手但在场参与的,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
不论谁先动手,只要有殴打他人的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就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 如果是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如果伤情鉴定一方为轻伤及以上,那么得立刑事案件,不可调解,由检察院起诉。不过对于这类轻伤害案件,法院基本以调解为主,最多判个拘役吧。 大体上处理打架问题基本就是这样,但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