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依法申请仲裁,一般45日内,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天。裁决后如果公司没有主动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劳务纠纷。 1、劳动仲裁仅仅适用于劳动争议,而劳务纠纷只是普通合同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劳动仲裁不能受理劳务纠纷。 2、对于劳务纠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许要先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不可以异地,劳动仲裁应当向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申请立案; 2、仲裁机构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3、仲裁机构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相互阐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 4、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5、调解不成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劳动仲裁不能异地申请,除非其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可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十五天内起诉。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它通过司法程序保证了劳动争议的最终彻底解决。
劳动仲裁的流程: 1、提出仲裁申请。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2、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查。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3、开庭仲裁。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 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