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要准备的材料有: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企业信息;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 2、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被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 4、证据材料复印件; 5、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 6、集体劳动争议还需要提供:申诉人需推荐3-5名员工代表,填写并提交《员工推举代表书》,含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诉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金额表。
哈尔滨受理劳动仲裁在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劳动仲裁有以下这些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 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
劳动仲裁申请书可以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落款,签名。
1、劳动仲裁最长期限为60天,超出期限没有裁决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机关会保存相关的档案。 所谓的案底,是司法机关处罚的档案,不包括劳动机关的仲裁档案。 所以劳动仲裁,申请之后不会产生案底,因为没有构成犯罪。
劳动仲裁时间一般是45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所以,劳动仲裁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0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劳动仲裁与一般仲裁相比的区别: 一、在管辖权上:仲裁采用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诉讼、仲裁或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采用区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必须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二、就裁决的效力而言:仲裁采用一个终局裁决的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是终局性的,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结果出来后按照仲裁决定书上的决定执行。 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也就是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在15日内,双方不服,可以上诉至当地的人民法院,如果15日内双方未上诉,裁决书生效,申请人可以拿着裁决书去单位执行,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裁决书上支持的请求,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的执行庭去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时间大概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