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上第三人指分析如下 :1、第三人指的是和纠纷有利害关系,但不是直接参与人的;2、比如: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3、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4、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5、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结果之后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限制,一般是一年;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则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则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的申请。
劳动仲裁后一年内不可以直接起诉。劳动仲裁后要提起诉讼必须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
在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想要回的工资,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最后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劳动纠纷。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是能反诉的,被告可以在劳动诉讼中提出反诉;但在起诉前,一般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的过程中的,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
劳动仲裁一般要在45日内出结果,如果劳动仲裁案件复杂,需要延期,也不会超过60日。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后,逾期没有出具劳动仲裁书,员工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主要方式之一,在争议发生后1年内,都可以发起仲裁。
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作证、工资清单(账单)、人员登记表、存款收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如果没有一个是可用的,则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附正、副本一式两份,开庭后交回原件。
劳动仲裁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2、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劳动仲裁不服是可以上诉法院的。 1、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用人单位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2、对终局裁决以外的的劳动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