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当事人依循仲裁规程申请仲裁时,需按照被诉的人数提交申诉书的副本。
此项申诉书中需详细包括以下相关事项:
1.当事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领域、居住地以及所在的工作单位;
2.企业信息,包括其名号、公司所在地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职位等;
3.明确详述所主张的仲裁请求及其发生的依据与理由;
4.所涉及到的相关证据及为案件提供有利帮助的证人的身份证明和地址信息。
其次,仲裁委员会有权利在收到申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就其是否予以受理进行决策。
如仲裁委员会认为存在足够的审理必要性,即决定予以受理,便须在做出决定当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到被告,同时组建仲裁庭进行审理;而若仲裁委员会认为不符合审理条件,也必须详细阐明原因以供参考。
被告自接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后,必须向仲裁庭提交相应的答辩书以及支持其立场的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可对双方当事人提出补证或进一步补充证据的需求,当然当事人亦有充分自主权选择提供或不提供。
随后,仲裁庭应提前四天做好开庭准备,连同开庭时间、地点和书面通知等方式送达给该案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在收到了书面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仍旧不出席庭审或者在未经仲裁庭同意的情况下中途退出,对于申诉人而言,其申请可能会被作为撤诉处理,而针对被告来说,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审判并做出裁决。
接下来,在具体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仲裁庭应先尝试进行调解,以便在充分查清事实真相的前提下,促进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的协议。
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庭就可以正式制作调解书。
此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具备法律约束力;反之,若调解未能成功,仲裁庭应对相关案件进行迅速裁决。
最后,仲裁庭在做出裁决之后,需要制作裁决书并正式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裁决书就会自动产生法律效力。
另外,如果当事人对于已经生效的调解书以及裁决书未能依照规定的期限来进行履行,对方当事人则可以依法申请由人民法院负责实施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2024-07-03 13:44
1、劳动者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024-10-09 14:10
深圳劳动仲裁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2022-09-19 11:39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2-09-22 17:08
劳动仲裁流程:
1、劳动仲裁程序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由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2、劳动仲裁审查受理
3、仲裁准备
(1)组成仲裁庭。
(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3)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4)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2023-02-18 16:24
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劳动仲裁程序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由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2、劳动仲裁审查受理
3、仲裁准备
(1)组成仲裁庭。
(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3)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4)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4、仲裁审理
(1)通知当事人。
(2)先行调解。
(3)开庭裁决。
(4)制作仲裁裁决书。
(5)仲裁期限。
在我们劳动生活中,难免会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纠纷,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选择劳动仲裁来维权,所以了解劳动仲裁的流程就尤为重要,如果你还有相关的问题的话,关注我,带你学习更多劳动法律知识。